一、资质背景和概况
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规则由中国音像协会制定和发布,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实施和管理。
资质有效期3年,每3年进行一次年检换证,逾期未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者,资质等级证书作废。
本资质可提升企业在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集成、工程中具备深化设计、安装施工和后期维修服务的综合技术能力。
二、资质基本申请条件
一级资质要求 :
1 、企业注册资金 1000 万元(含)以上。
2 、企业通过 ISO 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 、企业近五年内承接过 1000 万元(含)以上的工程 1 项、 500 万(含)以上的工程 3 项,每项工程有验收合格报告。
( 1 )工程业绩为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 工程实例;
( 2 )按承接上面一项或多项工程的业绩,评定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范围;
4 、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20 名,其中具有深化设计能力、高级职称的专业工程设计人员或本人有两个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资格证书者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 15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 名,中级专业职称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 10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5 名,专业技术人员 12 名。
( 1 )申报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 工程项目综合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中须包含上述专业;
( 2 )申报含有灯光工程业务企业的安装技工,至少 1 名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 [ 低压电工证 ] ;
5 、企业具有自己的专业工程安装施工队伍和完善的后期维修服务能力。
6 、 企业具有与承接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相关设备。
三、资质申请流程
1、完成申报资料并填写完后提交到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由工作人员进行文审;
2、文审通过后,资料报送至中国音像协会秘书处进行专家评审;
3、秘书处收到申报资料后,一周内初审并给申报企业出具初审函;
4、秘书处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企业资料,定期组织专家评审;
5、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企业,秘书处负责制作和发放证书。
(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无需监督审核,三年换证。)